第4章;服裝設計師的工作(第2/3頁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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比如辭工這種事,主動權完全掌握在用人單位手裡。
招聘進來的時候,你可以幹滿一個月就申請辭工,但必須要主管和經理他們簽字才生效。
也就是說,你要辭工,OK,這是你的權利,但批不批准,是我的權利。
假如我用人單位不批准你辭工,那麼,你就無法走人。
因為我不批准你辭工,你就無法辦理辭工手續。
無法辦理辭工手續,就意味著無法拿到工資。
於是,在這種情況下,許多工人不得不被迫自離。(找相關部門也沒用,除非是群體性事件。)
損失最輕的策略是,想走人的那一個月,找機會請十幾天的假。
這樣一來,就算自離,損失也就是這十幾天的工資了。
楊峰可不想這麼幹。
這些工資,都是辛辛苦苦掙來的血汗錢。
何況,他是2022年重生過來的,無論是法律意識,還是膽識,都不是重生前的這個時候可以相提並論的。
他的計劃是,向廠方辭快工。
廠方批不批准,是他們的事情,但自己的步驟要做到位。
只要自己以書面形式寫了辭職通知書,就不算是曠工了。
就可以光明正大的不去上班。
然後,他可以先練習幾天繪畫技巧。
接著,去服裝廠或者國際服裝廠的檔口裡面應聘設計師這一職務。
就這樣,楊峰到鞋廠之後,立即對主管要辭工書。
這家鞋廠是大陸人開的,老闆是粵省湛將人。
由於‘民工荒’的時代已經來臨,再加上這家鞋廠裡面的工資和待遇很一般。
因此,招人不是很容易。
“你為什麼要辭工?”肥豬一樣的主管問楊峰;“不是批了你三天假了嗎?怎麼又要辭工?”
“我家裡有急事。”楊峰隨便找了個理由搪塞。
“好吧,你去文員那裡先拿辭工書,填寫好了之後,放在我的辦公桌上。”主管得意的看著楊峰。
心忖,你辭工有屁用,我不批,看你咋辦。
六七月份,正是鞋廠淡季的時候,再加上受到全球金融風暴的影響,這家鞋廠裡面根本沒什麼活幹,三天打魚,兩天曬網,因此,辭工的人一大把。
但有什麼用。
各個部門的主管和生產經理就是不批,不簽字。
所以,除了自離之外,別無他法。
楊峰自然不會傻乎乎的自離。
他將辭工書填寫好之後,放在主管的辦公桌上面。
然後對主管說;“辭工書我已經填寫好了,按照勞動法,用人單位必須批准,否則就是違法。”
“那你可以去找勞動部門。”主管漫不經心的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