九十五章 苟良才(第1/3頁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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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家百姓遭受磨難,作為大褚的兵,豈有不救之理。
可這救人,不是簡單的一句話就可以做到的。
山崖下的蠻兵,有五個滿編小隊,外加一名狼騎。
如果只是那九十個蠻兵,對於谷令君一方五十多名突襲尖哨來說,自然擁有與之一戰之力。
麻煩的是那名狼騎。
從裝束上看,那人身上的甲冑樣式,與之前幾日,谷令君他們在城頭擊殺的兩名狼騎百夫長,一般無二。
這已經說明了此人的身份,修行者!
谷令君這隊人,想要成功營救山崖之下的褚地難民,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,需要從長計議。
……
苟良才,跪伏在雪地之中,瑟瑟發抖。
沒入雪中的雙手,已然被冰雪鎮得通紅。可即便如此,他依舊用他幼小的身軀,盡力將自己的母親護在身後。
這名叫做苟良才的少年,今年十一歲,白石村人。他的父親,是永山衛大營的一名伍長。
大褚律例,家中青壯從軍者,不納田賦,不徵軍糧。
再加上西北邊軍的待遇還算不錯,普通正軍軍卒的餉銀,便有十八兩白銀。
尤其是前年,苟良才的父親,升任伍長,餉銀又增長了不少。所以,苟家,在村子裡也是數得著的富戶。
大褚皇室窮兵黷武,這也使得治下百姓,尚武之風盛行。
苟良才的父親,便是如此。
他希望自己的兒子,以後也要和自己一般,成為一名西北邊軍。
若是能成夠當上一名突襲尖哨,就算是青出於藍而勝於藍。因為苟良才父親的願望,便是能夠成為驕傲的突襲尖哨。
苟良才的母親則不以為然。
苟良才的母親苟姜氏,為人知書達理,曾是永山縣縣令李大人家中幫傭。
後來,李長樂升任萬安郡布政使,舉家搬遷到了郡城,苟姜氏便辭工回了鄉。
眾所周知,李長樂是個文人,並且是考上了皇榜的進士,家中是書香四溢,文墨滿堂。
苟姜氏在李府幫傭多年,自然深受其影響,便希望自家的兒子,以後能夠做個識文斷字的先生。
若是如李大人那般,考取一個功名回來,他老苟家,也算是光宗耀祖了。
父親重武,母親愛文,這使得苟良才,自小便不能如同村裡其他孩童那般,撒尿和泥,爬樹套鳥。
他的父親,從他五歲之時,便開始用軍中練兵之法,訓練苟良才。
而他的母親,則不惜花重金,請來鎮裡的先生,為其開蒙解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