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行啊”

李楚轉頭對著兒子說道:“文軒,快去幫你巧雲媽媽搬電子琴去。”

“知道了爸,巧雲媽媽,電子琴在哪兒放著呢?”

“我知道我知道,軒哥哥我帶你去,媽你不用去了。”

一下午的時間就這樣在李楚唱一句,李巧雲彈一句,然後再在紙上寫寫畫畫的過去了。

等到吃晚飯的時候,李巧雲已經可以用電子琴完整的彈奏這首歌了。

不虧是別人的職業,不管是彈也好,唱也好,李楚跟人家都不可同日而語。

他相信,憑藉這首歌,李巧雲絕對可以進入歌舞團裡邊,然後成為人民群眾耳熟能詳的藝術家。

這就行了,等有了名氣,就會有人專門給她寫歌,到那時候也就不愁沒有歌唱了。

吃完晚飯之後,他們幾個才開車離去,看著王嬸失落的表情,李楚真想讓王嬸去他那邊住著。

不過一想到那麻煩勁,他又打消了這個念頭。

當然,即便他說出來,王嬸也不可能跟他過去住,以前他就邀請過,王嬸當時嫌麻煩就已經拒絕過了。

先把三個孩子送到各自的學校,然後李楚才開著車帶著自己媳婦兒慢慢的往家開。

“你是專門給巧雲寫的歌是不是?”丁秋楠坐在副駕駛位上,偏過頭看著自己丈夫問到。

“差不多吧”李楚點了點頭:“那次跟軍子聊天的時候,軍子跟我說,巧雲最大的夢想就是進入歌舞團,然後現在剛好有這首歌,我相信等她唱了這首歌之後,基本上她的夢想就能實現了。

這樣也算是咱感謝她了,給咱們家生了那麼乖巧可愛的一個兒媳婦。”

“哈哈哈,你這是一首歌就換過來了一個兒媳婦啊!”

“話不能這樣說,沒有這首歌月月照樣是咱兒媳婦,這首歌最多算是補償。

他根本就沒有想到,竟然還會有人敢打這首歌的主意。

如果不是有人提前跟李巧雲說了一聲,還真就說不定讓別人得手了。

隊裡的兩名歌手之間的明爭暗鬥,背景又都差不多,宣傳隊的領導也只能裝看不見,說是裝看不見,其實就是偏向另外一個人了。

因為這首歌畢竟是李巧雲拿出來的。

最後還是歌舞團那邊一個人,看到這邊宣傳隊報上來的節目,兩個歌手唱的都是同一首歌,她就留意了一下這首歌,發現這首歌的詞曲作家竟然也叫李楚。

她一打聽才知道,這首歌就是那個叫李巧雲的歌手拿出來的。

而李巧雲和李楚也是兒女親家。

歌舞團的這個人並不認識李楚,可她丈夫認識,而且還是生死之交。

她丈夫就是去年李楚他們去營救沉軍幾個人的時候,那支突擊隊的隊長。

可以說如果沒有這個隊長,李楚可能就沒了,而如果沒有李楚的話,這個隊長可能也活不到現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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