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2章抑鬱(第2/2頁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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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認知功能損害
研究認為抑鬱症患者存在認知功能損害。主要表現為近事記憶力下降、注意力障礙、反應時間延長、警覺性增高、抽象思維能力差、學習困難、語言流暢性差、空間知覺、眼手協調及思維靈活性等能力減退。認知功能損害導致患者社會功能障礙,而且影響患者遠期預後。
5.軀體症狀
主要有睡眠障礙、乏力、食慾減退、體重下降、便秘、身體任何部位的疼痛、軀體不適的體訴可涉及各臟器,如噁心、嘔吐、心慌、胸悶、出汗等。自主神經功能失調的症狀也較常見。病前軀體疾病的主訴通常加重。睡眠障礙主要表現為早醒,一般比平時早醒2~3小時,醒後不能再入睡,這對抑鬱發作具有特徵性意義。有的表現為入睡困難,睡眠不深;少數患者表現為睡眠過多。體重減輕與食慾減退不一定成比例,少數患者可出現食慾增強、體重增加。
檢查
對疑為抑鬱症的患者,除進行全面的軀體檢查及神經系統檢查外,還要注意輔助檢查及實驗室檢查。迄今為止,尚無針對抑鬱障礙的特異性檢查專案。因此,目前的實驗室檢查主要是為了排除物質及軀體疾病所致的抑鬱症。有2種實驗室檢查具有一定的意義,包括地塞米松抑制試驗(DST)和促甲狀腺素釋放激素抑制試驗(TRHST)。
診斷
抑鬱症的診斷主要應根據病史、臨床症狀、病程及體格檢查和實驗室檢查,典型病例診斷一般不困難。國際上通用的診斷標準一般有ICD10和DSMIV。國內主要採用ICD10,是指首次發作的抑鬱症和復發的抑鬱症,不包括雙相抑鬱。患者通常具有心境低落、興趣和愉快感喪失、精力不濟或疲勞感等典型症狀。其他常見的症狀是①集中注意和注意的能力降低;②自我評價降低;③自罪觀念和無價值感(即使在輕度發作中也有);④認為前途暗淡悲觀;⑤自傷或自殺的觀念或行為;⑥睡眠障礙;⑦食慾下降。病程持續至少2周。
治療
1.治療目標
抑鬱發作的治療要達到三個目標:①提高臨床治癒率,最大限度減少病殘率和自殺率,關鍵在於徹底消除臨床症狀;②提高生存質量,恢復社會功能;③預防復發。
2.治療原則
①個體化治療;②劑量逐步遞增,儘可能採用最小有效量,使不良反應減至最少,以提高服藥依從性;③足量足療程治療;④儘可能單一用藥,如療效不佳可考慮轉換治療、增效治療或聯合治療,但需要注意藥物相互作用;⑤治療前知情告知;⑥治療期間密切觀察病情變化和不良反應並及時處理;⑦可聯合心理治療增加療效;⑧積極治療與抑鬱共病的其他軀體疾病、物質依賴、焦慮障礙等。
3.藥物治療
藥物治療是中度以上抑鬱發作的主要治療措施。目前臨床上一線的抗抑鬱藥主要包括選擇性5羥色胺再攝取抑制劑(SSRI,代表藥物氟西汀、帕羅西汀、舍曲林、氟伏沙明、西酞普蘭和艾司西酞普蘭)、5羥色胺和去甲腎上腺素再攝取抑制劑(SNRI,代表藥物文拉法辛和度洛西汀)、去甲腎上腺素和特異性5羥色胺能抗抑鬱藥(NaSSA,代表藥物米氮平)等。傳統的三環類、四環類抗抑鬱藥和單胺氧化酶抑制劑由於不良反應較大,應用明顯減少。
4.心理治療
對有明顯心理社會因素作用的抑鬱發作患者,在藥物治療的同時常需合併心理治療。常用的心理治療方法包括支援性心理治療、認知行為治療、人際治療、婚姻和家庭治療、精神動力學治療等,其中認知行為治療對抑鬱發作的療效已經得到公認。
5.物理治療
近年來出現了一種新的物理治療手段——重複經顱磁刺激(rTMS)治療,主要適用於輕中度的抑鬱發作。
預防
有人對抑鬱症患者追蹤10年的研究發現,有75%~80%的患者多次復發,故抑鬱症患者需要進行預防性治療。發作3次以上應長期治療,甚至終身服藥。維持治療藥物的劑量多數學者認為應與治療劑量相同,還應定期門診隨訪觀察。心理治療和社會支援系統對預防本病復發也有非常重要的作用,應儘可能解除或減輕患者過重的心理負擔和壓力,幫助患者解決生活和工作中的實際困難及問題,提高患者應對能力,並積極為其創造良好的環境,以防復發。
而程氏卻因為其上的某因素而造成沒有及時的發現治療,病情嚴重後不經治療,使任其發展才選擇的一條不歸路。
欲知後事如何,請看下回分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