另一方面。

惠康集團,董事長辦公室。

晚上九點多鐘了,但是辦公室的燈還亮著。

望著樓下離去的警車,張秋芸雙手沒入頭髮之中,緊緊的抓著,一臉的苦澀。

今天下午,她去了東郊派出所,想說那六十萬是自己讓母親去要的,實際上母親敲詐的只有一百萬,這樣可以讓母親少判幾年。

可是讓她沒想到的是,一經查證之後,那所謂的六十萬並沒有匯入江辰的賬戶,而是被自己的‘好閨蜜’魏紫萱給貪墨了。

沒錯,給貪了。

她也沒想到,自己的閨蜜竟然會做出這種事情。

問對方貪墨的原因,竟然因為自己不會再去關注這件事情,貪墨之後不會被發現。

張秋芸覺得很嘲諷。

魏紫萱算準了她的每一步。

的確...

若不是母親羅翠芬發生這一檔子事,她甚至會高傲的以為,那六十萬必定打到了江辰的卡里,只是江辰狡辯不承認。

若不是母親羅翠芬出事,她堂堂大公司的董事長,根本不會去管這錢到底打過去了沒有,就跟當初把彤彤交給母親羅翠芬照看一樣,也沒有詢問具體照看的咋樣。

之前,她還在以自己作為母親付了治療費,江辰作為父親就應該陪伴在彤彤身邊的心態自居,現在,她覺得自己像個小丑。

覺得自己當初在江辰面前表現出的那些行為很可笑。

現在,她眾叛親離、孤家寡人。

自認為最好的閨蜜,背叛了自己,母親也問罪入獄,丈夫和女兒也離自己遠去。

現在的她,還要守著這偌大的公司苦苦支撐,還要面臨董事會那幫老傢伙的謾罵和質疑。

她心很累,想不明白老天爺為什麼要這麼對自己。

明天老媽就要接受法院的判決,而自己,除了去求那個自己曾經看不起的人,沒有任何的辦法。

她沒想到,自己有一天,會有求到江辰的一天。

......

翌日。

法院開庭審理羅翠芬涉嫌敲詐一案。

江辰作為原告,為配合司法程式到場。

羅翠芬敲詐一案,毫無懸念,證據確鑿,敲詐金額達到刑法規定的特別巨大情節,因此,羅翠芬被判處十二年零七個月有期徒刑。

審判結束後,江辰並沒有多逗留片刻,來到路邊等車,準備回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