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實話,李元嘉挺可憐大唐那些“賤民”們的。

他一直以為到了唐朝的時候,中國的奴隸制應該已經消失了,但是直到穿越後才知道,原來那玩意兒依然還在,而且在唐朝的時候甚至還非常的厲害。

良與賤,階級鮮明。

而且這還不只是民間行為,在唐律之中也有規定,把人們分成了兩類,即“良”與“賤”,所謂“良”,除了皇室貴族、官吏、僧道外,還包括大唐的一般百姓;而所謂“賤”,就是完全沒有人身自由和權利,完全為其主人所佔有的最低等的“賤民”。

唐律規定,“奴婢賤人,律比畜產。”

另外關於這些“賤人”們的地位,身份,子女,婚姻等等,幾乎全都是由主人來決定,甚至就連無故殺死自家的奴婢,最多也就是杖一百或者徙一年而已,如果是請示了官府之後再殺掉他們,更是直接無罪。

然而如果“賤人”殺了“良人”,那就“十惡”之中的“大逆”,無論緣由,直接處死!

反正一句話,大唐的“賤人”基本上就和牲口差不多,主人想怎麼樣就能怎麼樣,也就是在處死他們的時候略微有些顧忌而已。當然了,也就是普通人可能有些顧忌,但是到了李元嘉或者房玄齡這種等級上的話,在家裡打死一個僕役絕對和碾死一隻小貓沒啥區別。

當年瞭解到這些的時候,李元嘉也是暗暗為之嘆息了許久,然後……

他就習慣了。

無法改變這個社會,你就只能去習慣它。

李元嘉唯一能做的就是管好自己的這一畝三分地,哪怕是韓路成這些管事們也不得隨意責打府中的奴婢。而且就算沒有挑戰這個時代規矩的打算,漢王府的奴婢們在李元嘉的照顧下過得也還不錯,至少穿得暖,吃得飽,如果去城外的工坊裡學了技術,當上了工匠的話還有月錢可以拿,日子比起不少良人還要幸福一些。

所以說起買一些奴婢的時候,李元嘉心中也是坦然的很。

而且在韓路成離開之前,他想了一下,接著說道:“記住,到時候多挑一些,尤其是那些識字的,只要不是太笨就都買了……回頭都給我送到馬良那兒去!”

“啊?這……”

“怎麼了?有什麼問題嘛?”

看到韓路成一臉的難色,李元嘉眉頭一皺問道。

猶豫了一下,韓路成無奈的說道:“大王,馬良那邊現在已經有不少人了,如果再加的話地方恐怕有些不太夠用。”

對於讓附中奴婢們讀書識字,並且學習天竺數字的事情,韓路成現在已經不會說什麼了。

最開始的時候,其實他和老爹一樣的難以理解。

那些賤民們,只要知道好好幹活,懂得伺候好主子們不就行了?大王又是讓他們讀書識字,又是讓他們學著加減乘除什麼的,錢不少花,這幫人也天天都閒著,有什麼用?

但是現在,韓路成已經不敢這麼去想了。

先不說李忠、馬良這些最早出去的管事們,單就說那些造紙、玻璃工坊裡的工匠們,但凡你識字、會簡單的加減乘除,都能得到管事們的青睞,很快就能揍上“管理崗”,每個月的例錢都會比其他人多上不少。

理由很簡單,別人會的他們會,別人不會的他們也能幹!

瞥了韓路成一眼,李元嘉皺眉道:“地方不夠?這也算事兒?家裡地方那麼大,再給他們劃幾個院子過去不就得了?”

“是,大王。”

眼皮子跳了幾下之後,韓路成也只能是點了點頭。

王府的地方確實足夠大,尤其是在大批人手去了城外之外,空置的房屋還有很多,別說二三十個人了,就是來兩三百個也能住得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