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四章 有所不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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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沉奚在學院中是出了名了“文章妙手”,他做文章從來只摘魁首,同齡人中名聲赫赫。
張公子見說話的人是他,氣勢就弱了許多,“沈公子有所不知,此人分明就是來墨香居搗亂的。她左右張望卻大字不識,不知道是安了什麼心,沈公子莫要被人欺騙才是。”
“她張望是因為好奇。”
沈沉奚對明謹兒並無男女之情,可人是他帶來的,自然是要護著。
“古人言,‘尺有多短,寸有所長。以貌取人,失之子羽’,張公子在學識上或有所作為,可她也並非一無是處,只會搗亂。更遑論,僅因她不識字,就判定她不安好心,未免過分偏頗。”
張公子被沈沉奚一番引經據典弄得面色鐵青,“沈公子又不認識她,怎麼知道她是好人。”
沈沉奚把人護在身後,“是我帶她來的,若是早知墨香居不讓學識不夠之人進入,我也不會帶她進來平白受人羞辱。”
“她是沈公子帶來的?”掌櫃睜大了眼睛,仔細打量了一下明謹兒的五官。
他一改剛剛的嚴肅,扯起了親和無比的笑容,“姑娘,剛剛多有得罪,您得早說您是等沈公子的呀。”
“我不是他帶來的就要趕我走?”
明謹兒聲音很輕,“二哥,以後我不來這些地方了,他們都好嚇人。”
她時刻謹記自己弱小童養媳的身份,剛剛面對大家的偏見面不改色,這些有了撐腰的人立刻變得柔弱起來。
明謹兒也不忘了給自己分辨,她挨個指著四周牌牑,“博覽古今、朝經暮史、積案盈箱……”
她一一念著牌牑上的字,直到餘光看見張公子的臉色已經分外鐵青,這才終於放下手指。
“二哥,謝謝你保護我,但我是認得字的。”
沈沉奚微微抿唇,他是第一次因為明謹兒開心,“張公子,以後還是莫要以貌取人為好。”
既然認得字,那就說明明謹兒的確會使用筆墨,剛剛張公子還說她居心不良……
只見男人猛地合上摺扇,拂袖大步離開。
沈沉奚眉眼未動,“耽擱掌櫃做生意了。”
掌櫃收起眼中遺憾,連忙拱手,“沈公子客氣了,原本就是有人仗勢欺人。”
張公子這個大主顧恐怕是不會再來了,他可不能把沈沉奚也得罪了。
他搓著手訕笑,“我也是為生計所迫,不得已得罪了姑娘,姑娘也切莫介懷。”
明謹兒識趣,掌櫃態度改變是因為沈沉奚,和自己沒有什麼關係,她也沒拿捏,只是笑著說沒有放在心上。
掌櫃一聽這話終於鬆了一口氣,他看了眼沈沉奚捧著的宣紙,又笑道:“沈公子的每筆錢都是花在刀刃上的,我這店裡的筆墨沈公子從來瞧不上,唯獨這紙,從來都買最好的。”
他招呼小二把張公子剛剛指過的西洋筆拿過來,“沈公子謄抄的書卷在店裡賣的一向極好,您的墨寶多少人奉為收藏,沈公子要是瞧得上墨香居,不妨這次抄寫的書卷也放在墨香居售賣?”
他過去也試圖用紙筆收買沈沉奚,可他一概拒絕。這次掌櫃把筆雙手呈給了明謹兒。
“剛剛多有得罪姑娘,還望姑娘收下這支筆,就當做我給姑娘賠罪了。”
明謹兒眼睛亮了,不說這筆究竟好不好用,就這精美的樣子也值不少錢!
她小心看向沈沉奚,“這不好吧,掌櫃應該是想送給二哥……”
“掌櫃一番心意,收下吧。”
沈沉奚話音剛落,明謹兒立刻接過盒子,“好嘞!”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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