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91章 禁槍(3)(第1/2頁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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孟所長介紹的涉槍案件,更加觸目驚心,幾乎都是命案。有些案件,鄉親們聽說過,有些卻不知道。
鄉書記龔偉做最後動員,說道:
“鄉親們,禁槍是國家政策,是為了減少犯罪行為,構築良好的社會治安環境,也是為了保護大家的安全。所以,請鄉親們多多理解,配合我們的工作。這次收繳獵槍,上級有統一補助,每杆獵槍補助八十塊錢,算是補償鄉親們的購槍成本……
三天之內,上交獵槍的都有補助,三天之後補助取消。不配合我們工作的,交給派出所處理,罰款,拘留。國法威嚴,請大家不要以身試法。”
然而鄉親們還是無動於衷,只有連鳳主動報名,表示願意將家裡的獵槍交上去。
八十塊錢,差不多是一杆獵槍的成本價。
但是獵槍用久了,順手了,有感情成分在內,這八十塊錢也就微不足道了。
孟慶泊沒轍,只得拿出了名單,說道:“各位鄉親,東灣村的獵槍情況,我們已經做了徹底的摸排。誰家有槍,我們都一清二楚,現在我照著名單宣讀。如果鄉親們還是不配合,三天之後,我就開始抓人了。”
果然,東灣村的獵戶,全部都在名單上,一個沒漏掉!
臺下的槍手們坐不住了,紛紛說道:“能不能辦一個持槍證啊?”
孟慶泊笑道:“鄉親們,我們縣不是國家認定的獵區,你們也不是專業的獵戶,所以辦不了持槍證。你們去打聽打聽,本縣如果找到一個有持槍證的獵戶,我一定給你們辦!”
鄉親們嘆氣,只得排隊上前報名,表示願意交槍。
當天晚上,東灣村的獵槍被收繳完畢,一共是三十八杆槍。
其中有些槍,還是當年抗日戰爭時期留下來的,曾經在戰場上打過鬼子。
看著這一堆的傢伙,幹部們都驚歎:
“乖乖,三十多杆槍,可以武裝一個排了!”
“難怪東灣村是當年著名的抗日基地,這麼多獵槍,對付十來個鬼子,還真的不成問題!”
“有些老槍,可以交上去作為文物的吧?”
被繳了槍的鄉親們,卻悶悶不樂,各自回家,嘴裡大罵齊磊。
這筆帳,鄉親們理所當然地記在齊磊的頭上!
齊磊躺在醫院裡,並不知道村裡發生的事。
幾天之後,孟所長會同縣局的人來調查這次打架事件,齊磊和振華才知道禁槍的事。
齊磊和振華都出具了諒解書,說是家庭糾紛引起的激情犯罪,替莊小蝶的哥哥和葉飛開脫。
孟所長倒是很贊成齊磊和振華的態度,說道:“冤家宜解不宜結,你們倆大度,也是給對方一條生路,對方應該知道感激。不過法不容情,最後怎麼判決,還要看法院和檢察院的意思。”
七天之後,振華出院了。
齊磊還不能下地,可憐巴巴地說道:“振華,還陪我在這裡躺幾天唄?你走了,我一個人著急啊!”
“讓你的小老婆陪你躺著吧,我看見你就來氣!”振華瞪眼說道。
“你說秋蓉啊?秋蓉早就被她老媽接回南京了……她害怕葉飛追到醫院來打她。”齊磊嘆氣,覺得對不起莊小蝶,也對不起秋蓉。
在捱打之後的第二天,秋蓉就被母親接回了南京。
在這次事件中,秋蓉也被打得很慘,一張臉腫的像豬頭,頭髮被人揪下了一大片。如果不是齊磊和振華拼命遮擋,東灣村的鄉親們反攻及時,她全身的衣服估計都會被剝下來。
捱打之後,秋蓉有些精神失常,大叫著要回南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