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千一百六十五章 權力交接(第1/3頁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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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了帝國的穩定,不至於因為皇權鬥爭而出現高層動盪乃至內戰,羅志學早年就確定了完全採取嫡長製作為皇位繼承製度。
並且大楚帝國的嫡長子繼承製度,不僅僅是在皇室裡執行,貴族體系也是用於這個嫡長子繼承製。
為此羅志學早早就確定了太子,十八年前又冊封了羅國暒為皇太孫,直接確認了第二任以及第三任的繼承人,早早就讓其他皇子皇孫們死了爭奪皇位的心思。
不過雖然羅志學為了保障帝國的穩定堅持推行嫡長子繼承製度,卻也沒有說把其他皇子當豬養。
相反,羅志學還是給予了其他皇子皇孫們一些權力的。
除常規的封王,給予爵位年金,給予皇室產業裡的資產外,羅志學也會看情況讓成年的皇子們參與一些政務,不過主要是比較務虛的一些事務。
最多的就是作為皇室代表,參與一些視察,慰問,看望老臣子,出席老臣子的喪禮等。
如果不願意參與這些事務的話,也可以實際性參與一些政務,當然了,職權都不會太大,比如到某部裡以觀政的名義,實際上擔任司長,處長之類的職務。
也可以到宗務府裡任職,參與管理宗室以及貴族事務。
大楚帝國的宗務府,它不僅僅是宗室管理機構,同時也是貴族管理結構,比如貴族爵位的繼承,就需要宗務府這邊處理,同時管理範圍也包括各藩屬國的君主,因為他們理論上也是受到天子的冊封為王爵或公爵,伯爵,這些也屬於帝國的貴族體系管理範圍內。
如果連政務都不想參與的話,羅志學也准許成年皇子們經商……不過這種經商並不是說直接開設公司參與經營,這是不可能的……
一個皇子直接開公司參與經營,其他同行們也不用活了。
所以皇子的所謂商業經營,實際上是到皇室資產企業裡任職管理經營企業,當然也可以去官辦企業任職,而不是說自行開設企業賺錢,這是不被允許的。
為了避免皇室成員謀取個人利益,破壞營商環境,帝國嚴厲禁制皇室成員進行任何私人性質的投資,經商活動。
皇室成員的收入來源只能由四部分組成,一部分是爵位年金,一部分是賜予的皇室產業的股份分紅,一部分是宮內的賞賜或皇室成員長輩的贈與,此外如果有在政府機構或皇室產業機構實際任職的話,則是有職務薪水。
除此之外,其他的任何個人收入都是非法收入……哪怕路上撿到的錢,這錢都得上繳皇室資產科,不能算是你皇室成員的個人收入,如果隱瞞不報那就觸犯了皇室條例。
要想從事商業,可以到皇室產業或官辦企業裡去折騰。
當然,雖然限制不少,但是皇室成員們也不會缺錢。
以皇十七字羅崬為例子,他在年滿十歲的時候,被冊封為許郡王,十六歲的時候被冊封為許親王,正式成為大楚帝國裡的親王之一,隨後二十一歲的時候大婚。…。。
他在冊封郡王,親王以及大婚的時候,先後三次被賞賜了皇家基金公司的乾股,而皇家基金公司實際上就是皇室資產科的商業化名稱,所有的皇室企業都隸屬於該基金之下。
這部分皇室企業的乾股,在承順五十三年裡,讓他獲得大約三萬多楚元的分紅。
此外他還先後被羅志學賜給了海外地區的大片土地作為他的封地,是一片位於南美洲巴西一帶的土地,這塊土地的面積達到了三萬平方公里,這片土地雖然不算什麼好地方,但是經營開發後,弄一些大農場搞搞機械化種植放牧,再挖個礦什麼的每年也能夠給他帶來大幾萬楚元的收入。
這一塊,是他的主要收入……主要是這片地方足夠大,隨便乾點啥,哪怕利潤微
薄,但是匯總起來的利潤也足夠高。
別的王朝賞賜土地都是用畝來計算,但是羅志學賞賜土地是直接用平方公里來計算。
沒辦法啊,大楚帝國掌控全球,別的不多,就是土地多,所以羅志學給每個皇子們都賞賜了大量的土地,當然賞賜的都是一些沒有開發的荒地,已經開發成熟的土地都不會拿來封賞的。
而且這些賞賜的土地和傳統意義上的封地不太一樣,皇子們獲得的封地實際上獲的是財產所有權,不是什麼***之類的東西,開發了還得繳稅呢。
除了這些大頭外,他的親王爵位每年還能獲得一萬兩千楚元的年金。
然後他自己還在宗務府任職,每年也能獲得數千楚元的薪資。
逢年過節又能從宮內獲得一些賞賜,這些價值大概也在一兩萬楚元。
如此多方面結合起來,他一年的收入能夠有個將近十來萬楚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