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位知府衙門的司法參軍特意跑上門兒來,拜託他關照“水雲間”的那位酒家小娘子……

這裡邊……

陳縣尉微微一笑,他好像發現了劉參軍的一個小秘密呢。

不過,風流雅事也,倒也不必說破。

陳縣尉笑眯眯地就答應了下來。

二人正談笑風生,樊老爹一家就趕到了縣衙門。

其實就算是知縣衙門,也不是你想告狀就能隨時告的。

你以為縣衙門整天處理的就是審案斷案這麼點事兒?

衙門裡要處理的民事、農事、商事一籮筐,繁瑣的很。

除非你是惡性刑事案件,比如大街上有人明火執仗群毆打架啦,某處發現一具屍體啦,這種情況才可以隨時去縣衙裡告狀。

其他的民事糾紛,你得等官府“放告”的日子才能去告。

每年裡一個縣衙一共也就“放告”三五十天,其他時間都是不受理的。

很多民事糾紛拖不起,都是推給了族長、鄉紳來仲裁的。

不過,錢塘縣可是天子腳下,誰在這裡做官,都不希望治下出現比較大的亂子。

因此錢塘縣衙裡就有了一個不成文的小規定:

如果告狀的人比較多,那就隨時受理,及時查清狀況,以免事態擴大。

百姓們告狀其實是不需要敲鳴冤鼓的,但是必須要有狀子。

縣衙門對面就有一些專門給人代寫狀子的窮書生。

鄧大娘付了十幾文錢,央人給她寫了張狀子,不等墨幹,便氣勢洶洶地去了衙門。

一個灰衣皂吏見這一行人有男有女,有老有少,個個鼻青臉腫,破衣爛衫,便報了進去。

陳縣尉正和劉參軍拉著關係套近乎,聽那皂吏一說,便有些不悅。

可人已經帶進來了,也不好不理,就叫人把告狀的人帶到這裡來。

他打算隨便應付一下,先把人打發走。

眼看就到飯點了,他得約上知縣、縣丞和主簿陪劉參軍吃頓酒。

不一會兒,樊老爹、鄧大娘一行人就被帶了進來。

到了這種地方,他們就規矩多了,頭也不敢抬,大氣也不敢喘。

兩邊衙役執棒肅立,更叫他們戰戰兢兢,忙不迭就跪了下去。

宋時見官,無需跪禮,可他們哪懂這些,誠惶誠恐,唯恐出了岔子。

陳縣尉清咳一聲,擺正了坐姿,一手扶案,正要詢問案情。

劉參軍忽然伸手過來,拍了拍他的手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