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離婚是挺難的,而且代價比較大。”

秦振偉看完手中的資料,有些為難道。

“秦律師,請幫幫我們家溫梧吧。”

“是啊,我們都是普通人家,惹不起這樣的女人啊。”

張父、張母都露出哀求的神色,他們已經把希望寄託給眼前這位年輕的律師了。

秦振偉是任平生特意從君衡律師事務所請來的,藉助他的專業知識和能力,為張溫梧與羅芸香的離婚案做參謀。

雖然律所主任寧臻一對任平生這個請求有些意外,但萬有網路已經成為君衡律師事務所的大客戶,出於雙方友好合作關係的考慮,她還是派出了所裡的精銳骨幹來幫忙。

秦振偉今年25歲,也是江寧省金陵市人,畢業於西南政法大學,法學碩士,他穿著一身整整齊齊的西裝,戴著無框眼鏡,五官端正,雙目有神,只是頭頂有些微禿,看上去就是很典型的法律人形象。

寧臻一把秦振偉派過來給任平生幫忙,並不是隨手之舉,秦振偉雖然年輕,但能力卻很強,短短几年裡就承辦了好幾個案子,是所裡冉冉升起的一顆新星,也是寧臻一重點栽培的物件。

“秦律師,你覺得這個案子上法庭的話,我方有幾分勝算。”任平生表情嚴肅地看著秦振偉,他這話一方面是為了讓張父、張母瞭解事態的嚴重,一方面也是在試探這個年輕律師的水平。

“任總,是這樣的。”

秦振偉清了清嗓子,很恭謹地說了起來。

“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》若干問題的解釋,第二十二條規定:當事人結婚前,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,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,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。當事人結婚後,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,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,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。”

“如果張先生把房子過戶給張溫梧的手續,是發生在您兒子與羅芸香領取結婚證之前的話,該房子應認定為對您兒子的個人贈與,屬於您兒子的婚前財產,羅芸香無權要求這套房子,也無法分割這套房子。”

聽著秦振偉的話,張父的臉色一下子暗了下來,張母見勢不妙,拉住他的胳膊追問:

“老張,你是什麼時候把房子過戶到兒子名下的?”

張父垂頭喪氣,吱吱嗚嗚的道:

“那是元宵節後的事了,我想著孩子大了,又和女朋友一起住,那套房子也沒必要出租了,所以就把尾款結了,索性登記到他名下。”

任平生插了一句,他問張溫梧道:

“羅芸香知道你父親把房子過戶的事嗎?”

張溫梧點點頭道:

“我爸爸來辦手續的那幾天,都是住在漢海市的房子裡,我們也沒有隱瞞她。”

任平生皺起眉頭,不說話了。

秦振偉點點頭,有些同情地道:

“從張先生您剛才所述的情況來看,由於您把房子過戶給您兒子是發生在領證後,按照最高法對《婚姻法》的司法解釋,該房子應被視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,屬於夫妻共同財產。”

“按照目前掌握的情況,如果沒有其他更有力的證據,該案上庭的情況不大樂觀。”

“至少,這套房子要分一半給女方。”

律師的話一說完,張母就重重地拍打著膝蓋,責罵丈夫道。

“哎呀,老張你怎麼這麼傻,什麼時候不過戶,趕在這個時候過戶。”

張父也長長嘆氣道。

“我怎麼知道,那個女人不懷好意……”

夫妻倆都陷入了深深的自責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