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844章 最終達成協議(第2/2頁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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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慎見此也不勸說,他知道新羅不會加價,若是真的加價他也不怕。
實在不行就運輸遼東道的糧食,直接派大軍押送,借道百濟,直插新羅。
一個月內肯定能夠送到,一百二十文一斗米,拿出六十文賄賂他老爹,
大軍護送也不是問題。至於遼東,他在慢慢運輸糧食過去就是了。
不過既然他們不需要,李慎也不強求,
“好,那既然如此,我們就籤一份契約,以免以後為此傷了感情。”
李慎對著石頭吩咐一聲,沒一會功夫,石頭就讓下人搬進來一個大桌子,還有筆墨紙硯。
對於簽署契約,金春秋也沒有意見,又不是捐贈,買賣簽署契約也正常。
李慎吩咐王玄策執筆,寫下契約,並且一式兩份。
雙方都發表了一下自己的要求。
比如新羅坊要求以大米為主,金春秋知道大米價格更高一些。
不過這正中李慎下懷,南方種植的都是多季水稻,至少兩季,所以大米庫存居多。
“紀王殿下,這個是什麼意思?”
當金春秋聽到李慎要求,兩年償還不上貨款,需要用新羅國內的礦產抵債時,有些皺眉問道。
“這個沒什麼,就是一個附加條款,你們兩年後若是還不上,那就用你們的一些礦做抵債。
比如金礦,銀礦,鐵礦等等。
不然你們說沒錢,本王的錢豈不是永遠也回不來了。
當然,你們若還是處在戰亂之中,這條就無效,我們可以寫到契約當中。”
金春秋想了想點頭同意,紀王是一個商人,不想吃虧也很正常。
只要他們在平息戰火後還上糧食的寬限,那就沒什麼關係。
“金使者,其實本王要了你的礦產,對你新羅還是有好處的。”
“哦?紀王殿下此話怎講?”金春秋不解的問道。
“金使者,你想啊,若是你們用礦產抵債,本王是不是就要派遣大量人員前往新羅。
除了勞工之外,還需要派遣護衛保護礦場。
你說到時候百濟聽說我大唐派兵道新羅,他們會不會有顧慮,會不會害怕?
這對你們新羅來說應該算是好事吧?
而且如果他們要是不開眼,搶了本王的礦產,你說本王會輕易饒了他們?
必定大軍壓境,打他們一個落花流水。”李慎狠狠的揮舞了一下手臂,
讓金春秋感覺到自己的氣勢。
金春秋一聽,還真就是這個道理,看來這一條也要寫進給女王的信件當中。
很快雙方認同的契約擬定完畢,新羅方以每斗六十文的價格購買糧食三百萬擔,分三次運輸到新羅。
主要是因為船隻不夠,沒辦法一次性運過去。
首批糧食一百萬要在三個月內抵達,後兩批一個月抵達一百萬擔。
剩下的就是一些違約的賠償等事宜,包括欠款的償還時間等等。
最後雙方負責人簽字,紀王府這邊由長史王玄策負責此事,簽字也由王玄策籤。
雙方簽完之後,友好握手,李慎還開了一瓶好酒慶祝。
這三百萬擔李慎就可以賺取一百二十萬貫,給朝廷六十萬貫的糧食錢。
扣掉所有費用,李慎也能賺一百萬貫,李慎感覺春天真是一個好季節。